本报讯(记者郭铭华)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黑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规范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全面实现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等“五分离、五规范”。首批选取80个左右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脱钩试点,利用三年时间做好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脱钩工作应遵循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同步实施、协调一致,逐步扩大、稳妥把握,突出党建、综合监管,培育扶持、引导发展等基本原则,以实现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脱钩主体和范围包括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此外,为配合脱钩工作,加强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支持、服务和指导,国家部委将有10个配套政策出台。同时,成立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我省相关部门也将出台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予以支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