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虎林市质监局原书记、局长许化违规收费问题

  2010年5月,虎林市质监局原书记、局长许化要求该局各科室对被检测单位采取以物抵费方式,解决蜂产品研究所维修资金不足问题。之后,许化及各科室收取相关检测单位各类建筑材料,抵顶该局应收取的计量费和质检费48.5万元,且未出具票据。

  2011年3月,该局成立虎林市质量技术服务协会。同年,该协会在未提供技术服务情况下,事先拟定收费协议、金额,向各企业一次性“打包”收费74.7946万元,用于协会办公经费支出。上述收费中,包含应纳入财政收入的部分计量费、检测费以及卖车款,已构成截留财政收入行为。

  目前,虎林市质监局原书记、局长,现鸡西市质监局副调研员许化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五、嘉荫县委原农村工作办主任侯晓刚、县工商局副局长李绍臣玩忽职守案件

  嘉荫县工商局副局长李绍臣未按照国家和省市工商部门文件要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分类监管、定期回访、日常巡查等制度,致使该县工商局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失去监管,导致2012年该县某合作社销售大量伪劣玉米种子,造成多户农民4300余亩玉米绝产。侯晓刚在担任嘉荫县委农村工作办主任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上述销售假种子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目前,嘉荫县工商局副局长李绍臣,嘉荫县委农村工作办原主任、现嘉荫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侯晓刚被判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分别给予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

  六、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局招标办乱作为问题

  2016年4月,11家监理公司投标参加黑河学院图书馆项目监理工程,并分别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后,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其中4家企业按期退还了投标保证金。其余7家企业中,4家企业未按期退还,3家企业未退还,合计金额24万元。此外,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王艳萍、王浩宇及建设局招标办工作人员王为未对评标人员手机进行统一管理,评标现场人员频繁违规使用手机,引发企业对招投标结果公正性的质疑。

  目前,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朱志、工作人员王艳萍、王浩宇,黑河市建设局招标办主任邱峰、工作人员王为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马春光(正处级)、黑河市建设局副局长范国君被给予诫勉谈话。

  七、绥化市海伦市规划局副局长王群插手工程建设问题

  2015年,海伦市规划局副局长王群利用分管测绘工作、掌握地质勘察相关工程信息较多的便利条件,违反廉洁纪律,帮助朋友恒某承揽东林乡中心幼儿园等10个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累计收取地质勘察工程款86.66万元。

  目前,海伦市规划局副局长王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省委环境办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