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政府网

  原标题:关于新时期我市农村扶贫开发的对策建议

民建哈尔滨市委员会建言民建哈尔滨市委员会建言

  农村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精准扶贫使农村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逐年增加,生活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2014年,我市共投入扶贫资金20661.16万元,实现了33个贫困村的整体脱贫目标,使1.67万个家庭的6.64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状态。虽然我市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市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较为突出,扶贫开发缺乏扶持特色产业项目、扶贫开发方式相对落后、专项资金投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不够广泛等问题。如何实现市委全会提出的脱贫目标任务,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扶贫脱贫的新路径、新办法、新举措,调动社会一切力量参与定点扶贫和社会扶贫。

  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施优势特色产业扶贫。要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一是调整农业结构。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的原则,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实施龙头带农、科技兴农、基地扶农、市场活农,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二是调整工业结构。立足本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抓大扶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各县(市)要根据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生产条件、产业基础、交通条件和劳动力状况等实际情况,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构筑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购物中心、乡镇商业服务中心和农村服务社三级服务体系,为更多转移出来的农户务工经商提供就业岗位,为持久性脱贫奠定可靠的经济基础。三是发展特色产业。要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形成“一县一业、一乡一产、一村一品”的特色规模化产业体系。同时,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二、以各县(市)为单位,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依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以县(市)为单位,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全市精准扶贫信息网络动态管理系统,各区、县(市)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子系统。根据系统的信息资料,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建立扶贫工作机制,成立市、县(市)、乡(镇)三级联动的扶贫工作队伍,逐村逐户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根据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终身负责制及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终身追责制。完善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延伸。同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户农业生产保险的合理途径,最大程度减少贫困户因灾害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发挥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大行业扶贫脱贫工作力度。加大行业扶贫力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行业扶贫的全覆盖,重点解决贫困村道路交通、能源、饮水、用电、通讯、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改造建设需求;充分发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扶贫开发中的优势,各尽所能,有投资能力的核定投入资金标准;无投资能力的,可采取派驻帮扶干部入户帮扶。

  五、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鼓励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引导工商联、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各类企业和个人采用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探索九个区的民营企业帮扶九个县(市)贫困村的持续接力式帮扶模式,直至完成脱贫目标。企业可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到贫困村投资企业、兴办实业、进行技能培训、推广农业新技术、发展商业贸易、吸纳就业及捐资助贫等等,同时,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由退休技术人员、在职公务员、企业在职员工、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等社会群体构成的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全市形成各行各业鼎力支持扶贫开发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认真谋划,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根据我市县(市)级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繁重的现状和基层扶贫机构不健全、扶贫力量薄弱、工作人员紧缺等具体情况,进一步健全我市各级扶贫机构,强化扶贫工作职能,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编制,充实人员,改善工作条件,提供工作经费保障,使基层扶贫开发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