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应及时办理居住证

  可享受六大服务、七大便利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到我市市域内城镇(包括林场、农场)居住半年以上的,

  可在居住地申请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六大服务:

  义务教育;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大便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积极支持和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便利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