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下放到各区!哈尔滨首个小区已提交申请……来看具体流程!

  来源:生活报

  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已下放各区

  恒祥城两栋楼屋顶漏水

  冰城首个小区提交申请

  道里区物业办现场踏查

  从4月26日起,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下放到各区。记者了解到,下放各区后,首个工程道里恒祥城一期两栋楼的楼顶漏水维修方案已提交申请,道里区物业办已对现场踏查。

  两栋楼楼顶漏水

  正在申请维修资金

  道里区恒祥城一期9栋和11栋这两栋楼的楼顶近两年出现漏雨的情况,每逢外面下大雨,顶层屋里就渗水,甚至出现滴水的情况,有的还漏到了楼下居民家。轻的墙角出现多处水痕,严重的墙皮脱落,尤其是洗手间更为严重。

  虽然小区的物业公司也进行维修,但是要想彻底改善,就得大修房顶。这笔钱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个小区2012年进户,过了质保期,开发商也不能拿这笔钱。

  经过和这两栋楼的居民商议,最终确定申请住房维修资金来彻底维修屋顶。

  道里区物业办接到恒祥城物业的申请后,一边对物业进行指导,按照下放后的程序要求物业准备材料;一边派人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确定工程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使用住房维修资金的条件。

  目前,恒祥城一期物业正在业主的配合下,对包括拟维修项目、费用预算、分摊列支范围、付款方式、验收方式等事项的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有的区还在交接中

  暂不接受申请

  记者从南岗区物业办了解到,他们正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预计半月后可以接受申请。这期间,业委会或者物业可以先行准备维修方案。道外区物业部门正在与市里进行相关交接。香坊区物业办正在筹备中,安装专业软件、对人员进行培训。虽然还没有完全筹备完,但是可以接受申请,目前还没有单位来申请。

  记者从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物业办了解到,他们正在和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部门进行对接。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部门派人到平房现场对平房物业人员进行指导,并且把市里未办结的东轻家园、建平小区两个小区的维修资金项目带着区物业工作人员一同办理。这两个小区办理完后,工作人员也能掌握了住房维修资金办理流程了,届时可以接受其他小区住房维修资金的申请。

  暂不接受个人申请

  也不能提现

  道里区物业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的要求,维修资金的使用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或者其他管理人(以下简称使用申请人)拟定使用方案。暂不接受个人申请。

  同时,他们在接受电话咨询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咨询,能否把住房维修资金提取现金?对此,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不可以提取现金,只能用于小区的共用设施设备破损后的维修。

  那么,哪些算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其中,单元门也属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内。同时,必须是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才可以申请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申请流程

  1、拟订方案:维修资金的使用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或者其他管理人(以下简称使用申请人)拟定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项目、费用预算、分摊列支范围、付款方式、验收方式等事项,应急使用的使用方案还需附有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确认意见。

  2、公示:使用方案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应急使用公示期不少于3日)。

  3、表决: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使用方案应当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4、申请:使用申请人持使用申请表、相关业主表决结果(应急使用申请除外)、使用方案、预算、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备案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使用申请人应当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

  5、拨付资金:维修资金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批划转或者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全额划转。分批划转的,使用申请人提交价款核定单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分批划转至维修资金使用专用账户的通知。

  6、验收:维修工程竣工后,使用申请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使用方案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使用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使用申请人提交工程验收单、结算单、费用结算票据等材料进行结算。

  7、结款: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剩余款项或者全款划转至维修资金使用专用账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