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 月 1 日起,涉外婚姻登记可在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
来源:ZAKER哈尔滨
黑龙江省民政厅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下放至各市(地)民政局,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可在各地办理也可在省民政厅办理,自 7 月 1 日起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不再办理此项业务,只负责做好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
自 7 月 1 日起,黑龙江省内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市(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承接涉外婚姻登记的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有:
哈尔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 187 号
服务电话:0451-82261058
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过渡期内可在此办理)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 10 号金融大厦 1 楼
服务电话:0451-55123710、55123720、5512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