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团单位、参展企业:

  为推进林业产品品牌建设,提高森林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以下简称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的范围和条件

  本届伊春森博会参展企业的产品,并符合《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省内申请企业填报《第四届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申报表》(附表1)及提供其他申报材料,由当地县、市级林业局或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和复审。

  以省或森工集团为组团单位的参展企业,请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或森工集团申报。申请人填报《第四届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申报表》并提供其他申报材料。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或森工集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参评产品排序汇总。

  其他组团单位和非组团单位的参展企业,由企业自行向伊春森博会组委会秘书处申报,但必须附所在省(市、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对申报参评产品的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包括《第四届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申报表》和其他申报证明材料等。

  于6月20日前将附表1、附表2及其他申报材料(一份)报伊春森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并提交电子文档)。

  1. 申报数量:采取限额申报。原则上一个展位可申报1-2个产品;同一单位有2个以上展位的,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

  伊春森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大楼伊春市林产工业局;邮编:153000;联系人:魏振巍,电话:0458-3878606,Email:zgycslblh@163.com

  附件: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

  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2 0 1 6 年 5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