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以下简称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奖工作,充分发挥森林产品“绿色、天然、生态”的自然优势,促进品牌建设,提高森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选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中择优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本次优质产品评选范围为第四届伊春森博会参展产品。
第四条 伊春森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优质产品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 评奖组织机构
第五条 伊春森博会组委会成立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中的决策工作。
第六条 评审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学者、大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申报作品的评审。
第七条 评审办公室,负责接收申报参评作品申报材料,汇总、整理申报资料,提交评审小组。并负责提出评申小组组成人选。
第三章 评奖对象
第八条 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的参评品种范围包括:森林食品、家具、工艺品、木竹日用品、人造板、苗木花卉、林业装备、其他产品等。
第九条 奖项评比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十条 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奖项设立金奖、优质产品奖。
第五章 评奖标准
第十一条 评奖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本届伊春森博会参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
(二)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经济效益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品种)也可以参加评奖。
(三)产品质量好。可食林产品应达到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其中之一的安全要求,有QS认证,并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加工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或抽检不合格。
(四)工业化产品应具有商标和明确标识的包装,市场评价好,在本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五)机械产品须通过省级以上鉴定,并取得部或省级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产品已达到批量生产、质量稳定;安全性好、外观新颖、制造精良,有市场潜力。
第十二条申报伊春森博会评奖产品须提供的资料。
(一)已获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可食林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复印件;其它产品获CE、环境标志等认证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产品若执行企业生产标准,须提供复印件,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需注明。
(三)申报产品须提供近三年以内县(市、区)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或质量和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需经过省级相关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的产品,须提供审定报告复印件。
(五)申报产品,须提供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规模证明材料。
(六)专用商标证明材料、法定检测机构有效抽查报告复印件。
(七)林木机械产品须提供鉴定证书、部或省级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彩色照片一式2张。
第六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奖项申报企业须在组委会规定期间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提交者和资料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奖项评审。
第十四条 申报和初审。黑龙江省内组团企业由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初审工作;黑龙省外组团企业由各省(市、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森工总局或行业协会负责申报和初审工作。非组团单位直接向组委会评审办公室申报。
第十五条 专家评审。评审组对通过复审的产品进行评审,提出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审定。 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组提出的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进行审定,确定获奖产品。
第七章 奖项颁发与公布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奖牌。获奖产品由伊春森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十八条 获奖名单经备案和确定后在国家林业局指定的全国性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参与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科学评价、公正评选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徇私舞弊。
第二十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第四届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选。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第四届伊春森博会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表1:
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申报表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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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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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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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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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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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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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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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执行标准 |
标 准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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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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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量 |
年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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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万元) |
利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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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产品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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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要 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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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林业主管 部门意见 |
2016年 月 日(印章) |
市林业主管 部门意见 |
2016年 月 日(印章) |
注:1、曾获奖励、注册商标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2、产品生产规模、销售额、产值、利税为2015年实绩数;
3、生产规模指种养殖面积、饲养数量、生产量;
4、产品类别请按“1森林食品、2家具、3工艺品、4木竹日用品、5苗木花卉、6林业装备、7其他产品”等七个类别填写。
附表2
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
序号 |
产品 类别 |
申报 单位 |
单位 性质 |
产品 名称 |
认证 |
产品注册商标 |
产品执行标准 |
年生产量 |
总产值(万元) |
年销售额 (万元) |
年利润 (万元) |
近年来产品获奖情况 |
提供实物 或照片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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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为便于汇总,请各展团严格按照本表填写,不要改动表格的列序
2、产品类别请按1森林食品、2家具、3工艺品、4木竹日用品、5苗木花卉、6林业装备、7其他产品”等七个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