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以下简称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奖工作,充分发挥森林产品“绿色、天然、生态”的自然优势,促进品牌建设,提高森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选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中择优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本次优质产品评选范围为第四届伊春森博会参展产品。

  第四条 伊春森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优质产品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  评奖组织机构

  第五条  伊春森博会组委会成立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中的决策工作。

  第六条 评审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学者、大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申报作品的评审。

  第七条 评审办公室,负责接收申报参评作品申报材料,汇总、整理申报资料,提交评审小组。并负责提出评申小组组成人选。

  第三章  评奖对象

  第八条 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的参评品种范围包括:森林食品、家具、工艺品、木竹日用品、人造板、苗木花卉、林业装备、其他产品等。

  第九条 奖项评比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十条 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奖项设立金奖、优质产品奖。

  第五章 评奖标准

  第十一条 评奖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本届伊春森博会参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

  (二)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经济效益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品种)也可以参加评奖。

  (三)产品质量好。可食林产品应达到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其中之一的安全要求,有QS认证,并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加工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或抽检不合格。

  (四)工业化产品应具有商标和明确标识的包装,市场评价好,在本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五)机械产品须通过省级以上鉴定,并取得部或省级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产品已达到批量生产、质量稳定;安全性好、外观新颖、制造精良,有市场潜力。

  第十二条申报伊春森博会评奖产品须提供的资料。

  (一)已获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可食林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复印件;其它产品获CE、环境标志等认证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产品若执行企业生产标准,须提供复印件,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需注明。

  (三)申报产品须提供近三年以内县(市、区)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或质量和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需经过省级相关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的产品,须提供审定报告复印件。

  (五)申报产品,须提供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规模证明材料。

  (六)专用商标证明材料、法定检测机构有效抽查报告复印件。

  (七)林木机械产品须提供鉴定证书、部或省级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彩色照片一式2张。

  第六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奖项申报企业须在组委会规定期间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提交者和资料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奖项评审。

  第十四条 申报和初审。黑龙江省内组团企业由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初审工作;黑龙省外组团企业由各省(市、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森工总局或行业协会负责申报和初审工作。非组团单位直接向组委会评审办公室申报。

  第十五条 专家评审。评审组对通过复审的产品进行评审,提出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审定。 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组提出的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进行审定,确定获奖产品。

  第七章 奖项颁发与公布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奖牌。获奖产品由伊春森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十八条 获奖名单经备案和确定后在国家林业局指定的全国性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参与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科学评价、公正评选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徇私舞弊。

  第二十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第四届伊春森博会优质产品评选。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第四届伊春森博会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表1:

  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申报表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电子邮箱

 

  法人

 

  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电话

 

  手    机

 

  注册商标

 

  注册时间

 

  产品执行标准

 

  标 准 号

 

  产品认证情况

 

  年生产量

 

  年产值(万元)

 

  年销售额(万元)

 

  利税(万元)

 

  近年来产品

  获奖情况

 

  产品主要

  特点

 

  县(市、区)林业主管

  部门意见

  2016年  月  日(印章)

  市林业主管

  部门意见

  2016年  月  日(印章)

  注:1、曾获奖励、注册商标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2、产品生产规模、销售额、产值、利税为2015年实绩数;

  3、生产规模指种养殖面积、饲养数量、生产量;

  4、产品类别请按“1森林食品、2家具、3工艺品、4木竹日用品、5苗木花卉、6林业装备、7其他产品”等七个类别填写。

  附表2

  第四届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

  序号

  产品

  类别

  申报

  单位

  单位

  性质

  产品

  名称

  认证

  产品注册商标

  产品执行标准

  年生产量

  总产值(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近年来产品获奖情况

  提供实物

  或照片

  网址

  E-mail

                               
                               
                               
                               
                               
                               
                               

  填报说明:1、为便于汇总,请各展团严格按照本表填写,不要改动表格的列序

  2、产品类别请按1森林食品、2家具、3工艺品、4木竹日用品、5苗木花卉、6林业装备、7其他产品”等七个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