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促进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就业服务平台。

  第一节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施就业行动计划,重点解决以高校毕业生为核心的青年就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过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煤城、林区等职工向新领域新产业拓展就业空间。支持农业富余劳动力到小城镇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拓宽就业渠道。

  第二节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或转换工作岗位提供保障。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坚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中低人群收入水平。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第三节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就业服务机构及社团组织开展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建设覆盖市县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网络,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推进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