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委员会建言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委员会建言

  哈尔滨市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培育旅游业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引导产业,既符合新型城镇生态环保的建设方向,也有利于地方文化的传承发扬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了全面落实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我市旅游产业优势,不断推进旅游向周边县(市)和村镇延伸,使我市旅游型城镇化建设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生态建设的新引擎。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打造城镇旅游精品项目。全面整合哈尔滨城镇旅游资源,推出冰雪体验乐园、欧陆风情建筑、红色旅游纪念馆、生态养生园、休闲农业园、田园度假村、精品农家乐、森林避暑基地、休闲运动基地等系列旅游产品。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划,并集中打造环哈尔滨的首批十大精品项目:一是以俄罗斯风情深度体验为特色的伏尔加庄园龙头精品项目;二是奠定哈尔滨“中国雪都”市场地位的亚布力滑雪精品项目;三是以金上京都市文明为核心的金源文化旅游区精品项目;四是哈市近郊市民旅游度假胜地金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精品项目;五是以湿地休闲、渔家休闲为主的民主松江湿地休闲精品项目;六是以“中国土改第一村”元宝村为代表的红色旅游基地项目;七是集温泉疗养、田园风光于一体的英杰风景区旅游精品项目;八是“贡米之乡”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精品观光项目;九是以现代高科技农业观光、科普产品为主的红旗乡农业体验基地项目;十是塑造“得莫利渔村”美食品牌,发展渔家乐精品旅游项目。

  二、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既要体现与乡村自然文化生态景观的协调,又要兼顾满足城镇居民对现代物质文明的生活需求。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整体推进路、电、水、气、房屋、通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农民通过宅基地有偿置换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到中心村买房居住,建立起新型农村社区。围绕近城、沿江、环景区周边等地设计、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线路。同时,还结合“黑龙江省级村创建”等活动,统筹推进山水景观、交通秩序、村屯风貌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在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中择优选派典型参与“年度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和中国美丽田园”等全国性的美丽乡村建设评比活动,以此来完善旅游设施建设,促进新型旅游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三、统一城乡旅游服务标准。我市应借鉴浙江省长兴县顾渚村的成功经验,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围绕旅游型城镇发展建设中所涉及的住宿接待、餐饮卫生、服务安全等相关内容,研究制定出城乡统一的《哈尔滨城镇旅游服务规范》,全面建设我市旅游服务质量体系,推进旅游标准化进程,完善我市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制度,为旅游经营者提供可量化的建设标准和发展目标,促进我市城乡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四、深化旅游人才培养培训。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引导旅游人才到新兴旅游城镇安家落户;同时,鼓励高校对现有旅游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改革创新,提高旅游人才与旅游经济的对接程度;针对旅游型城镇化发展中所需的商业精英和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高端人才,也可通过“不迁户”的柔性引进政策在国内外广泛争取;另外,还可以聘请知名旅游学者作为哈尔滨旅游型城镇化发展的智囊团,定期开展专家座谈,为我市旅游型城镇化发展出谋划策。

  五、加大政策扶持。一是金融政策方面,政府可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出符合农户需求和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为哈尔滨旅游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针对在旅游城镇化建设中暴露出的资金不足问题,可灵活运用PPP、市政债券、信托计划等新融资模式在新农村建设、交通建设和景区建设等领域进行尝试;二是税收政策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对以旅游服务为主的生态环保型产业,在旅游经营、消费等环节的地方税减免,缓解招商引资带给新兴旅游城镇的压力。同时,通过清理重复收费等积极的政府行为,提高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和参与度。